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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06

我爱馒头帮(之四)

    几天的连载把我整得牵肠挂肚,殚精竭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快点把它画上句号吧。看来馒头不是那么好吃的,单田芳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闲来看看娱乐新闻,发现帮里的大馒头都出人头地了,小馒头们还在那憋着劲,心急火燎地蒸着。面粉发僵了的挑出来扔掉,马上把好的往里补,笼屉里永远是白花花的一片。这热气腾腾的景象,叫那帮坐包厢里冷冷清清喝着鱼翅汤的老东西们心里好不酸楚。

  

  老东西心里虽然不爽,架子还得端着,拉不下那个脸来去路边摊买馒头吃。可那火是越窝越厉害了:你那个是馒头,我这可不是线粉汤来的,凭什么你一七毛钱的面疙瘩就敲锣打鼓抢尽了我的风头?果真,有几个还没十分老,还剩点血气的老东西开始坐不住了,他们一个接一个往包厢外头跳,我拿手指头数着,没多久就数不过来了——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从小数学不好。俗话说“老而不死是为贼”,别怪这话尖刻,人老了就得服老,猴王打不动时还退出猴山呢,一脸老人斑了还出来指手画脚,充谁的二大爷?那些老眼昏花的老东西搞出多少贻笑世人的笑话,我再一次数不过来。

  

  前两个礼拜发生了一件小插曲,多少跟馒头扯得上点边吧,说出来可供一乐。

 

  金刚TX接到一个友情出演的邀请。对方这位大姐是金刚的老相熟,一开了家民间广告公司的民间广告人。这回据说民间广告人大姐伙同几个民间电视人大哥,接拍了一部08奥运的民间宣传片,为了将民间路线跟民间预算坚持到底,所以决定大胆起用民间艺人,遂想起了这只民间的金刚。凭着多年的了解,民间大姐留给民间金刚的角色是“北京欢淫你”五福娃之一的“淫娃”,金刚一开始挺自信,觉得这简直就是本色演出嘛,后来一想不对,那淫娃本是只体态轻盈身手矫健的藏羚羊,跟他这外型身材可相差太远了,万一拍出来肯定得挨砖挨死,所以想来想去只得以档期已满为由,推了这档片约。

  

  我为金刚扼腕一哭!白白错过这么个出大风头的好机会,让世上少了一个可与芙蓉争锋的淫娃哥哥,这事该怨谁呢?不能怨人大姐,大姐已经够提携他了;也不能怨金刚啊,这体型是爹妈给的,原生态的东西很难改变;想来想去只能怨设计出这么几个小畜生的人了。看看,又是鱼又是火的,形象模糊,又没一个能代表咱中华民族的精神,还特别挑演员,断送了人家一淫成名的好机会。叫我说有一样东西就既有民族性又有世界性,完全能涵盖吉祥物的要求,啥呀?眼前现成的,馒头呀!

 

  关于馒头的精神及其象征意义,在前几天的连载里已经说得很详细了,无须赘述。除此之外,馒头的群众基础相当深厚,相信国内人民对它的认知及接受程度将远远超过福娃。馒头的造型简单,可塑性强,拟人的手法可以天马行空,比那头上套个帽子的笨办法强多了。馒头无国界,世界人民也熟悉馒头,你看连麦兜他妈麦太给萨马兰奇的信都是这样写的:“你好吗?我很好!你吃包吗?我吃包!(注:此包即彼馒头)”。再说商业价值,馒头本来就是样商品,完全可以借奥运之机鸿扬海外,往后说到德国是汉堡包,说到意大利是批萨,说到中国就是馒头啦,让鬼子也尝尝咱在必胜客门口排队的滋味!

 

  那位说福娃好歹是5个,要的不就是在数量上取胜吗?叫我说你那么多馒头真是白吃了,要给馒头整个F5还不容易呀?生煎馒头、小笼馒头、刀切馒头、人血馒头、旺仔小馒头,够数了吧?(出身各异,不必细究,反正都叫馒头)这样5个吉祥馒头里,除了旺仔小馒头,还有哪个是人金刚演不了的?所以怪来怪去,毁人前程的还要数那个韩大师。

 

  可惜韩大师毁了别人,也没怎么成全自己。本来有机会在暮年辉煌一把,当上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结果却让一个玩视频的后辈小生抢了先篡了位,眼睁睁看着大好事业付诸流水,惜乎惜乎!

 

  关于淫娃的故事讲完了,但关于馒头的故事才刚开头,我在这絮絮叨叨连载四篇,充其量只是抒发一下高山仰止之情罢了,我能领会到的馒头的好处,只沧海一粟,更何况100人眼里,就有100样的馒头,那是说不尽,道不完的。虽然现在人民生活水平高了,但老话说得好:大味必淡,菜根甜菜根香,这人哪,还是粗茶淡饭好养活。每天吃馒头也还则罢了,要让你每天吃那老火腿汤吊的,筷子粗的鱼翅,你试试! (完结篇)

20-04-2006

我爱馒头帮(之三)

    昨天space上不去,歇业一天,今天接着唠嗑。

 

    上星期家门口的盗版大叔终于把D版的《兄弟下》给我带来了。我怀着一种将半年期待一泄而尽的快感翻开这本书,坚持在沙发上当了一天的土豆。前后呼应原则毫无悬念地让这个故事仍旧得回到林红的屁股上来,而李光头带着宋钢的骨灰上月球这一结局也是在上册里就公布了的,但我们感兴趣的,是从屁股到骨灰之间,洋洋洒洒30万字的过程。

 

    对李光头从扫荡腿的童年屈辱中脱胎换骨的铺陈让我笑出眼泪来。5个拖鼻涕的小孩喊着被赵诗人误导的“李光头要和你性交啦”口号走向针织厂的大门,14个福利厂的瘸子瞎子聋子傻子在李厂长指挥下以蛇行的队列走向针织厂的大门,大门里的林红的屁股不再能换来三鲜面,却开始象征爱情。类似的叙述与其说是李光头的脱胎换骨,不如说是余华的脱胎换骨,这种清晰的相声段子式的拼贴痕迹显然是馒头帮的创作风格,我推测99%余华也入会了,帮会形势大好得简直比传销还疯狂。

 

    馒头开始浸淫我的生活。

 

    上星期天又去了话剧中心。安福路上热闹得出奇,江泽民在大剧场里看《牛虻》,薯条在小剧场里看《等到戈多》。没错,是等到,据说是北京人艺某文青编的,一个大刀向贝克特头上砍去的本子。为什么我们会煞有介事来看一出大学生剧社的剧目呢?主要是因为本人的小弟方方土同学在其中友情出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龙套,作为姐姐,小弟的场子还是有责任罩一下的。

 

    看完整出戏后我觉得再次闻到了馒头飘香,两年前写出的这个剧本是尚处萌芽阶段的初级馒头,这回经过草根剧社的民间智慧的再创造,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的馒头。要说我对这个馒头的尝后感,还不错,完整,热乎,馅料不少,而且都是时鲜货。

 

    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摇身变成为文学主题公园的“等待戈多”景点表演等待戈多的演员,他们不流浪,他们靠这份工作养家糊口。有一天戈多真的来了,无需再等的他们只能面临下岗,于是他们杀了他,埋掉然后继续等待直到塞缪尔·贝克特经过这里。这样的改编显然还是流于形式的,所以需要拼命填充并混搭各种流行元素来达到恶搞的效果。难为他们了,居然这么有天分。那些恶搞的桥段诸如武林外传的陕西话台词,周星星在喜剧之王里的垂死效果以及关于老佛爷和小太监之间的清宫戏经典,是如此的见缝插针,而且总是搭配着出其不意的背景音乐,比如《super star》。作为一个资深的馒头,我在会心一笑的同时,还觉得恶搞可以来得更猛烈些。建议让那位扮演戈多的美女深情演唱一首“弗拉季米尔你饿了就对我戈多讲,戈多给你溜肥肠”,肯定会更有感染力。

 

    当然我还要狠狠地表扬一下方方土同学,你可真是棵好苗子!你的塞缪尔·贝克特实在是演得太棒了!你的台词说得太溜了,你的谦卑的神态表现得太到位了,你那副象征智慧的眼镜和眼镜下面智慧的微笑,把我这个大姐都快要迷住了。(看看,表扬你那么多,嘴巴都干了,《终局》的票子一定要帮我搞定啊!)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文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文艺青年。现在文艺青年都有组织有纪律了,试看天下还有谁敢把馒头不当粮食?(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18-04-2006

我爱馒头帮(之二)

    昨天咱们说到馒头的好处种种,今天接着说。

 

    如果是个男人,身兼这么几大优点:又平易近人,又胸怀宽广,又充满智慧,你还没听完肯定就会尖叫一声,脸泛潮红,发誓以身相许,非他不嫁了。可你听说是个馒头,马上不屑一顾,嗤之以鼻,盖因现今世上好男人难求而好馒头易得,你觉得这样公平吗?人家当个馒头容易吗?

 

    好在有句古话是这么说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馒头总会吃香的。2006年是个好年头,野馒头也有了春天。陈凯歌电影拍得差,眼光还是有一点的,至少是他继我之后,也发现了馒头是样好东西。可惜此人文化水平没到那个高度,把握不住这么个好题材,最后硬生生糟蹋了自己,成全了别人。倒是有个后辈小生胡戈最机灵,顺应时势而成了英雄。他在群龙无首之乱中率先擎起了馒头帮的大旗,振臂一呼而天下响应,从此星火燎原,终成大势。

 

    其实胡戈是什么?胡戈的草根就是馒头的草根,胡戈的广博就是馒头的广博,胡戈的智慧就是馒头的智慧,胡戈是千年馒头成了精,胡戈是成精馒头附了身,胡戈是馒头精神在人间的活投影。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在黑帮江湖日渐式微的今天,馒头帮会如此壮大了吧?世界上有多少生活在主流形态边缘,流浪在主流价值的犄角旮旯里的胡戈们?散兵游勇的他们就像没有祖国的犹太人,离开组织的地下党,失去记忆的道明寺,不知道自己是谁,价值几何。可是突然间馒头帮起义了,那群二楞子被旗帜上的馒头图腾点化开悟,终于觉醒道:原来咱们都是馒头呀!原来咱们都是那么有腔调有价值有魅力的馒头呀!咱们得效忠帮会,建功立业,把馒头的精神发扬光大呀!

 

    您再看看这会儿这世道,怎一个热闹了得啊!那些码字的、画画的、说相声的、唱二人转的、博客的、自拍的、AV的、PK的、起诉的、这坛那坛的、手淫莫扎特的、意淫红楼梦的(弟弟,以上两句都不是说你,纯属巧合,巧合!),你方唱罢我登场,一个个都铆足了劲地娱人娱己,活得跟个行为艺术似的!瞧瞧这太平馒头盛世,我薯条能不凑一回这热闹吗?我谁啊?靠!我艺术家啊!我都艺术家了俩礼拜啦!不知道的给我拖出去! (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17-04-2006

我爱馒头帮(之一)

    自从做美食编辑以来,我曾出于各种目的,心怀鬼胎地,理不直气不壮地吹捧过种种华而不实的食物,那种场面上的奢侈往往和我内心的喜好背道而驰,其实真正能撩拨我热情讴歌欲望的东西很简单,它不需要用燕翅鲍的高贵来提升任何附加值,它其实就是一个馒头,一个最纯粹不过的馒头,仅此而已。

 

  馒头真正红火起来的时期是2006年以后,但是敏锐如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意识到了它的价值。一度我办公的写字楼是成都北路的峻岭广场,那里看似地段金贵,却很不方便解决午餐问题。每天中午为了不去凤阳路上的饭馆跟长征医院里进出的病人亲密无间,我往往选择留在办公室里,让出去吃饭的同事帮我带馒头回来。经过那段时间的感情培养,我至少总结出馒头有三大无可比拟的优点——

 

  第一,馒头无比的草根。它本来就是适合咱劳苦大众果腹的食物。不用碗不用勺,一口咬下去,有菜有肉有粮食,早一口,晚一口,一口搞定,简单!一口搞定,实在!上海馒头的均价为7大毛一只,以我的胃口,每顿午饭吃两到三只,撑死了也就21毛钱。拿出一张十块的,可以找回大把癞头分去买瓜子薯片酸奶梦龙,保质保量地发胖。

 

  第二,馒头无比的广博。它不设门槛,没有垄断,不会凭空里跳出个馒头行业协会来颁发上岗证,它就算有连锁,也无法将品牌优势凌驾于实打实的皮薄馅大之上,所以我们能吃到的馒头才如此充满活力,充满无限多变的惊喜和可能性。那时同事每天带给我的馒头,可能是巴比的,可能是比巴的,也可能是不巴不比的自主品牌的,而这种惊心动魄的不以价格战为手段的良性竞争的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大的馅,和越来越薄的皮。

 

  第三,馒头无比的智慧。它在既定的形式里,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创意的价值。你拿在手里,一样的白白胖胖,却猜不出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你说是肉的,OK,但你还是猜不出一只细分后的肉馒头到底是猪肉的,牛肉的,还是菜肉的;你说是菜肉的,但是它照样可以被再细分为青菜肉、荠菜肉,萝卜丝肉,或者霉干菜肉的。它的创意是天马行空的,它的手段是mix & match的甚至是恶搞的,而在这些表征的背后,它其实又是具有严密的逻辑性的,无论是什么千奇百怪的馅都不能让人对其作为馒头的合理性产生怀疑。馒头始终是馒头,而且是日趋完美的馒头。(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为了保持本博客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也为了投入更多精力于紧张的革命工作,本人决定以连载形式刊登全文。不便之处请予以谅解!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相信薯条会做得更好!谢谢大家!